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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作开展“全国信息化应用能力校园竞赛”的通知
作者:NCIE-MC    新闻来源:NCIE-MC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6-22    

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

为了推动院校信息技术类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的改革,培养在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协作精神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提高学生针对实际问题应用信息化知识的能力,吸引、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踊跃参加课外科技活动,提高在校学生的信息化应用技能水平,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信息产业部电子人才交流中心和中国电子教育学会决定在全国选择部分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共同开展针对本校学生的“信息化应用能力校园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指导单位:全国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办公室
发起单位:信息产业部电子人才交流中心
          中国电子教育学会
技术支持:国信神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部属全资国有公司)

二、竞赛项目
1.信息化办公
2.计算机硬件维护

3.平面设计
4.网页设计
5.三维设计
三、合作主办条件
合作主办院校:有意向参与活动的国内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需事先向活动发起方——信息产业部电子人才交流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确认后方可参与(合作意向表见附件三)。
参赛人员:本院校在校学生
参赛人数:申报合作的院校,可从上述五种竞赛项目中选择一项或几项作为本校的竞赛项目,要求每个选中的竞赛项目参赛人数不少于100人。

四、竞赛报名
  有意向参与活动的院校申请时间为6月1日——9月30日,活动举办时间和地点由信息产业部人才中心和院校共同确定。

五、竞赛内容和命题
  竞赛的内容及命题主要采取从全国信息化应用能力考试总题库中抽取和竞赛参与院校命题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初赛内容采用全国信息化应用能力考试相关科目的试题,决赛采取参与院校自行命题并由主办方审批生效的方式,决赛命题应本着突出动手操作的原则,目的在于考核参赛选手的实践能力。国信教育公司负责竞赛参考教材的征订和初赛技术支持(国信教育公司提供的活动支持见附件一、参考教材订购单见附件二)。

六、奖励方法
奖项设置:
每个参赛项目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及优秀奖10名。
奖励内容:
活动发起方与院校共同为获奖学生颁发获奖证书;
活动发起方为获奖学生颁发奖牌;
活动发起方为获奖学生颁发全国信息化工程师岗位技能证书;
活动发起方为获奖学生颁发竞赛纪念品。

七、其他事项
本次“信息化应用能力校园竞赛”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全面素质,着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信息化基础知识进行理论设计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希望各高等院校、职业学校能够将竞赛与院校的专业训练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竞赛推动信息化知识的普及应用。

八、报名方式
咨询电话:010-88252032 分机850、864、865
技术支持电话:010-88252032 分机805
传真:010-88254205(申请表请填写并加盖公章)
E-mail:ncae@ncie.gov.cn
大赛网址:http://ncae.ncie.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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