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浙江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NCIE-MC    新闻来源:浙江省招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7-23    

各市、县(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

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时间提前为1315,报考普通高校的所有考生(包括文科、理科、艺术、体育、运动训练单独招生、小语种、保送生等)均在此时间段报名,三校生高职(单考单招)报名工作同时进行。

    为了做好各项报名工作,现将《浙江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和《浙江省2006年高职(单考单招)招生考试报名办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将本通知转发到各有关高级中等教育学校。

 

附件:1、《浙江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2、《浙江省2006年高职(单考单招)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浙江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OO五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1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一、 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省户籍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本省中职学校的原外省籍应届毕业生和外省中职学校的原本省籍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其户口在我省的可以报考。

二、 报名地点

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招办办理报名手续。有条件的市、县招办可以接受非本地户口的本省户籍考生报名。

报考公安、军事等有政审要求的院校的考生,必须到户口所在地招办报名。

三、 报名时间

全省报名时间为1315

四、 报名办法

应届生由所在中学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并由中学统一组织考生报名信息的计算机录入工作。

社会生到县(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需交验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证件,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须交验原始证件,并交复印件。考生应如实填写(涂)有关报名表(卡),并对自己所填写(涂)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报名参加体育专业的术科考试、体育专业特招生的专项测试、音乐类专业的全省专业统考,在高考报名时同时进行。

在报名时,所有考生均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思想品德考核、英语面试、体检、体育专业特招生专项测试报名条件暂按去年的办法进行。

(二)优惠加分项目及加分值先按附一进行,最后以《浙江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为准。

(三)报名人数和考场数由市招办汇总后于110传真至省招办(0571-88907570),格式见附二。

(四) 加分考生有关材料和二级运动员花名册由市招办汇总后(花名册可由计算机自动生成),于228报省招办。

(五)考生档案组建由报名地招办按去年的办法进行。

 

附: 一、《浙江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优惠加分项目及分值》 

 二、《浙江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考场数上报格式》

 

附件2

 浙江省2006年高职(单考单招)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省籍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和综合高中毕业;

    3、职业技能资格合格(艺术类各专业、其它类中的体育、安全防范、学前教育专业除外)

    4、身体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普通高级中学应、往届毕业生或在校生;

    3、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和综合高中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本省中职学校的原外省籍应届毕业生和外省中职学校的原本省籍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其户口在我省的可以报考。

  二、报名地点

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招办办理报名手续。有条件的市或县(市、区)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县招办)可以接

非本地户口的本省户籍考生报名。

三、报名时间

全省报名时间为1315

四、报名办法

(一)应届生凭学校证明,由学校集体向市、县招办报名。

(二)往届生凭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浙江省2006年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职业技能合格证(式样见附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身份证向市、县招办报名。

往届生须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浙江省高职招生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认定对照表》(见附一)进行职业技能资格认定,认定合格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发给浙江省2006年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职业技能合格证,具有报考资格。往年曾取得过职业技能合格证的往届生,须重新认定。

(三)艺术类、其它类(航海专业除外)考生不再进行职业技能资格认定。

(四)高等职业教育(单考单招)招生共设17个报考类别(名称及代码如下表),考生须选择其中一个报考类别。

代码

报考类别名称

代码

报考类别名称

01

机械类

10

财会类

02

计算机类

11

电子、电工类

03

文秘类

12

商业类

04

化工(环保)

13

外贸类

05

药学类

14

医学护理类

06

建筑类

15

农艺类

07

烹饪类

16

艺术类

08

旅游服务类

17

其它类

09

服装类

 

 


    
根据专业性质不同,艺术类分为工艺美术(专业考试区分代码为1)、表演艺术(演艺)(专业考试区分代码为2)、音乐教育(音乐舞蹈)(专业考试区分代码为3)、音乐教育(专业考试区分代码为4)、时装表演(专业考试区分代码为5)五类专业;其它类分为安全防范(专业考试区分代码为1)、体育(专业考试区分代码为2)、航海(专业考试区分代码为3)、学前教育(专业考试区分代码为4)。报考艺术类或其它类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专业报考,并按规定参加全省统一专业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简章内容可在36310到当地招办或浙江招生考试网(http://www.zjzs.net)上查询。

(五)报名时,考生须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交纳报考费,拍摄电子照片,填写、填涂考生报考登记表(式样见附三)及考生报考登记卡;表、卡内容必须一致,不一致时以卡为准。

(六)考生的考生报考登记表考生职业技能合格证原件,由报名点招办存入考生档案。

(七)市、县招办报名点接受考生报名后,发给考生编有报名序号的报名证。报名证由程序自动打印生成(式样见附四)。

五、技能加分资格认定

(一)具有职业技能中级及以上证书的考生,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浙江省高职招生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认定对照表》认定合格有效,且证书与报考类别一致,可加技能分35分,计入总分。

(二)申请加技能分的考生须在报名时向报名地招办交验浙江省2006年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职业技能合格证原件,各地须认真核对,无误后存入考生档案。

六、优惠加分

(一)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优惠加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获省教育厅和省劳动厅组织的全省职业学校学生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可分别加20分、15分、10分;

(三)同时符合多项优惠加分项目的,只按最高加分项加分,不得累计加分;

(四)申请优惠加分考生须填加分考生登记表(附五),在报名时交验原始证件,并交复印件;

(五)各市招办负责录入加分考生名单,打印花名册并盖章后,与录入的软盘、考生加分材料复印件一起,228报送省招办。省招办审核确认后,直接将加分值计入考生总分。录取时按总分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七、其它

(一)报名人数及考场数统计表(附七)于110上报。

(二)各市、县招办在报名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省招办联系。

电话(传真):0571-88907515

附: 

    一、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认定对照表 

    二、职业技能合格证格式

    三、考生报考登记表格式 

    四、考生报名证格式 

    五、加分考生登记表 

    六、加分考生花名册 

    七、报名人数和考场数统计表传真件格式

新闻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新闻:

  • 下一篇新闻:
  • 设为首页 | 关于我们 | 工作机会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加入收藏
    主管单位:信息产业部 主办单位:信息产业部电子人才交流中心 承办单位:国信神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万寿路173信箱华信大厦七层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52032  传真:010-88254205 Email:ncie@ncie.gov.cn 投诉热线:800-810-3390
    京ICP备06045339号